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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和完善公民临床用血价格的通知
作者:佚名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点击数:91 更新时间:2018-04-17

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卫计委

关于调整和完善公民临床用血价格的通知

浙价医〔2017170

 

序号

项目名称

计价单位

价格

修改说明

1

悬浮红细胞

每单位(200ml全血制备)

220

修改名称(原手工分红细胞悬液)

0.5单位

135

新增

2

新鲜冰冻血浆、冰冻血浆

100ml

50

修改名称(原手工分冰冻血浆)

50ml

50

新增

3

单采血小板

每单位

145

修改名称(原机采血小板)

4

手工洗涤红细胞

每单位(200ml全血制备)

300

调整价格(原210元调整为290元)

5

冷沉淀凝血因子

每单位(200ml全血制备)

110

调整计价单位(原每单位200ml血浆制备)

6

RH阴性悬浮红细胞

每单位(200ml全血制备)

410

修改名称(原RH阴性红细胞悬液)

0.5单位

230

新增

备注:经过滤除白细胞的全血及成分血每袋加收20元。

小剂量(小于1个计价单位)全血及成分血价格。血站供应医疗机构的价格=临床实际用血数量/1个计价单位*每单位血液供应价格+20/袋的分装费,小剂量血液每袋供应价格最高不得超过同一品种1个计价单位的供应价格